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会议在海口开幕
海南日报海口5月28日讯(记者 黎鹏)5月28日,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海口开幕。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军主持,副主任苻彩香、孙大海、闫希军,秘书长曹献坤出席。
本次会议会期两天,安排两次全体会议和一次联组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9人,实到5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促进条例(草案)》《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省政府关于《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若干规定(草案)》《海南自由贸易港反走私条例(试行草案)》《海南自由贸易港老城科技园区促进条例(草案)》《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修正草案)》《海南经济特区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草案)》的说明;听取省人大财经委关于《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草案)》《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省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关于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暨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精神,听取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关于提请审议有关人事任免的报告等。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以上条例(草案)、规定(草案)、报告、任免案等。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怀宇,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戴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毅,省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相关委员,部分省人大代表,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前,还举行了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16次会议,会议研究增加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听取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人事事项准备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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